3月28日14时04分,龙口下丁家镇大庄村南部山域森林失火,造成重大损失,当地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侦查并将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经查,犯罪嫌疑人陈某驾驶挖掘机作业时,吸烟后随手将未熄灭的烟头扔至车外,从而引发山火。目前,陈某因涉嫌失火罪已被龙口市公安局
犯罪嫌疑人陈某:经过这次事,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上山是绝对不能抽烟的,火种也不能带进山里,希望大家以我为戒。
3月23日17时30分,招远市玲珑镇睦邻庄村北山森林失火。经查,系王某某在山林作业期间,吸烟引发山火造成重大损失。王某某因涉嫌失火罪已被招远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4月1日以来,莱州市3名村民拒不听从护林防火工作人员劝导,非法野外动火,其中,1人在坟地点火烧纸,1人在田间焚烧秸秆,1人将焚烧后的烧纸和香灰倒置坟茔地造成周围杂草起火,其行为违反了《莱州市人民政府封山禁火令》的规定。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3名村民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防范火患,人人有责!当前正值春季,天干物燥,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火情。广大市民务必要严格遵守政府封山禁火规定,严禁任何形式的非法用火,共同保护我们山清水秀的美丽家园。对拒不执行政府封山禁火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根据《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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