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下午2点,在第41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两天,李羽终于拿到了30元的赔偿款,不多,但她说,“我的维权终于有了结果。”
3月8日早上,在陕西西安上大学的李羽想给远在山西临汾的母亲准备一份节日“惊喜”。精挑细选后,她在某外卖平台的花店下单了一束鲜花,寄到了家里。她想象着母亲收到康乃馨和向日葵后幸福的笑容,嘴角也不由得扬起。
然而,当晚上和母亲视频时,她却发现,康乃馨的花瓣耷拉着、向日葵也“无精打采”。李羽的心头顿时涌起了一阵怒火。在想到之前外卖买药、点餐中也屡屡有临期商品、质量不合格等问题后,她更加生气,于是拨通了外卖平台的投诉电话。
在向平台发送实物照片后,平台却回复需要联系商家。但是,连着3天,李羽和平台都没有联系到商家。“我本以为这件事就不了了之了,但没想到,最终平台理赔了原价20%的赔偿金。”李羽说,“虽然不多,但维权终于有了结果,我还是觉得比较满意。”
仲玉华解释到,外卖商家通过第三方外卖平台销售商品,二者之间是服务合同关系。外卖平台必须对商家的资质进行审查并及时监督商家的行为,若未起到相关的监督义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平台在未联系到商家的情况下进行理赔,是合理合法的。
仲玉华进一步表示,我国对于外卖这个领域,法治建设目前还是不健全的。很多外卖商家存在实际餐品与平台描述不符的问题,包括外卖菜品样数缺少、质量以次充好、数量缺斤少两等行为,都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悉真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但外卖领域的相关立法工作也在不断完善。”仲玉华说。2022年4月,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出台了《网络餐饮服务餐饮安全管理规范》,其中要求外送食品打包应使用开启后无法复原的封签或一次性外包装袋;在配送过程中配送员不应打开食品外包装,发生食品污染应终止配送。2022年6月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也印发了《关于推进餐饮外卖封签工作的指导意见》。
“这些法律法规的完善,更加规范了外卖商家和平台的行为,也更好的促进外卖领域纠纷的解决,但是还都有进步的空间。”仲玉华在谈到外卖领域法治建设中指出,“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也永远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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