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7月24日,我市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已全部完成。1-7月份共计调增基本养老金2300余万元,已足额发放至退休人员手中。调整后企业养老金月人均水平达到2946.62元,月人均增加113.71元;调整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月人均水平达到6488.68元,月人均增加192.38元。此次调整惠及我市2.75万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
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市财政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高度重视此次基本养老金提标工作,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精心组织实施抓好落实,提前做好了资金安排,切实将国家、自治区的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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