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地铁三十九号线最新规划图,发生了什么?
时间:2023-02-04 07:29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110

  周先生与吴女士婚后育有一子周某翔、一女周某菲,均为13周岁。周先生和吴女士离婚后,两子女均由吴女士抚养。

  2020 年1月26日,周某以代为保管为名义将子女周某翔、周某菲总共16800元的压岁钱拿走。周某翔、周某菲在此之后多次要求父亲周某返还自己的压岁钱,但周某却以各种理由拒绝返还。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判决如下:被告周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返还原告周某翔压岁钱8000元;被告周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返还原告周某菲压岁钱8800元;驳回原告周某翔、周某菲其他诉讼请求。

  两名原告的长辈在春节期间按照民间风俗习惯给付两名原告的压岁钱,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赠与的法律构成要件,该赠与行为合法有效,案涉的压岁钱应分别属于两名原告合法的个人财产。

  两名原告系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两名原告的父亲周某与母亲吴某是两名原告的法定监护人,均有保护两名原告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职责。

  两名原告的母亲吴某与被告周某离婚后,两名原告由母亲吴某直接抚养,现两名原告经其母亲同意向被告索要其个人财产即压岁钱,被告应及时予以返还,由两名原告的母亲予以监管。被告经两名原告催要久拖不予返还,已经侵犯了两名原告的合法权益。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责任编辑:admin)

关键词:

本文相关评论
栏目导航
相关搜索
最新标签

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