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徐美慧)12月6日,北京市黎民政府办公厅合于印发《北京市踊跃应对疫情影响助企纾困的若干办法》,出台助企纾困“新12条”。此中提到,将悉数落实系列税收优惠战略。
“新12条”提出,自2022年9月1日起,对付已享用延缓缴征税费50%的修筑业中型企业和延缓缴征税费100%的修筑业小微企业,其已缓缴税费的缓缴限日届满后无间伸长4个月。
同时提到,对置办日期正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岁月内并列入《免征车辆置办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次》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羼杂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免征车辆置办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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